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遵义县水务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7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三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92.40分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临仕 | ||
报价 | 1980883.79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桐梓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分:79.66分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唐凌风 | ||
报价 | 1983517.00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江油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义新乡茅庵村等十个村供水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安顺市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总分:77.72分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郭发祥 | ||
报价 | 1983342.5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道真自治县大沙河水库工程施工7标 | ||
公示期 | 2014年5月7日 | 至 | 2014年5月9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