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葫市镇金沙集镇周边一带崩塌危岩带治理工程(二期) | ||
招标人 | 赤水市葫市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9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 ||
项目经理 | 陈登齐 | ||
报价 | 10594800.00元 | ||
得分 | 95.31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仁怀市三合镇街道社区油沙滑坡治理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遵义一0六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张斌 | ||
报价 | 10581303.88元 | ||
得分 | 92.7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习水县土城镇大地岩滑坡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穗安地基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 | 张堪培 | ||
报价 | 10621854.21 | ||
得分 | 88.0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赤水市葫市镇金沙集镇崩塌危岩带治理工程(一期) | ||
公示期 | 2015年12月14日 | 至 | 2015年12月1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