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2014年度“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绥阳县太白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期)招标 | |||
招 标 人 | 绥阳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14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6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金果建筑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丁元登 | |||
报 价 | 14686755.9元 | |||
总 分 | 80.9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凤冈县永和镇鱼塘村高桥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丁兴凯 | |||
报 价 | 14675591.18元 | |||
总 分 | 80.46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嘉陵区大通镇三洞蓓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陈海英 | |||
报 价 | 14686458.68元 | |||
总 分 | 80.4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仁寿县富家镇奋斗村东风村、燎原村土地治理项目 | |||
公 示 期 | 2015年12月 17 日 | 至 | 2015年12月21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