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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招标

2016-08-12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08月11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049号-1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1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7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总分:

80.88

项目负责人:

言海燕

报价(元):

17元/平方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总分:

55.39

项目负责人:

张翼

报价(元):

16元/平方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49.49

项目负责人:

刘建德

报价(元):

19元/平方米

公 示 期: 2016-08-122016-08-1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贵州省瓮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287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