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及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玉屏门站建筑)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屏侗族自治县及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玉屏门站建筑) 已由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铜发改能源【2016】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经济开发区境内
2.2投资规模: 约700万元
2.3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2.4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两份(需加盖单位鲜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鲜印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年 11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30时,在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主任
电 话: 18684106620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青
电话: 0856-8131827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