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罗甸县综合体育馆施工招标,开标2016-05-05,公示期2016-05-06至2016-05-10。
详细内容
罗甸县综合体育馆施工招标(垫资建设)
| 工程项目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公示期 |
公示说明 |
| 罗甸县综合体育馆施工招标(垫资建设) |
贵州省罗甸县旅游文化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016-05-05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谢明康 |
45060640.88元 |
|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章景贤 |
43453732.41元 |
|
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
吴华 |
47053398.96元 |
|
2016-05-06 至 2016-05-10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完整摘要
罗甸县综合体育馆施工招标(垫资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贵州省罗甸县旅游文化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5日,公示期为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0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为45060640.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