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州省纳雍县维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纳雍县维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EPC)招标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毕市发改环资【2015】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纳雍县财政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纳雍县维新镇;
2.2建设规模:新建平均处理规模45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一期库容9.1万立方米;
2.3项目总投资:3171.6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78.63万元,建设期利息80.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65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一切内容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及报价总说明。
2.6本次招标为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EPC)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各方权利与义务。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09:00时至2016年11月7日下午17: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23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纳雍县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建工路1号
邮编:553300 邮编:402260
联系人:汪利军 联系人:胡国宏
联系电话:13984772948 电话:1558577877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065183794@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9年1月20日
2016年 11月 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