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瓮安县玉山镇白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商务分59.97,总分90.65。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瓮安县玉山镇白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详细内容
瓮安县玉山镇白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项目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商务分 |
总分 |
得票数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 瓮安县玉山镇白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瓮安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16-05-05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59.97 |
90.65 |
|
罗光敏 |
1818002.27 |
|
|
|
|
|
|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
59.79 |
88.67 |
|
石月琴 |
1816798.49 |
|
|
|
|
|
|
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 |
59.6 |
84.12 |
|
潘建强 |
1819502.67 |
|
| 公示期 |
| 2016-05-06 至 2016-05-10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瓮安县玉山镇白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为瓮安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代理机构为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5日,公示期为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0日。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商务分为59.97,总分为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