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示期至5月16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详细内容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项目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商务分 |
总分 |
得票数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
三都水族自治县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16-05-11 |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四川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86.10分 |
|
赵学诗 |
下浮30% |
|
|
|
|
|
|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45.60分 |
|
廖文华 |
下浮20% |
|
|
|
|
|
|
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44.30分 |
|
潘洪汹 |
下浮25% |
|
| 公示期 |
| 2016-05-12 至 2016-05-16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人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公示期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