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
招标人 | 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21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明 | ||
报价 | 40750960.48元 | ||
总分 | 95.7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习水县2012年廉租房和县城低收入人群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奉光兵 | ||
报价 | 40583997.70元 | ||
总分 | 95.7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赫章县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二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金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姜显标 | ||
报价 | 40669630.87元 | ||
总分 | 95.5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都匀市七星区安置房工程 | ||
公示期 | 2015年12月24日 | 至2015年12月28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