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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轻工产业孵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总承包(EPC)

2017-10-13 查看 1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轻工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总承包(EPC)

招 标 人: 贵州大龙汇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00时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院

总 分:78.84分

施工项目经理:潘兴荣、设计负责人:葛志贤 、勘察负责人:王向华

施工报价: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不下浮

设计报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5%

勘察报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5%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60.25分

施工项目经理:陈小建、设计负责人:龙呼 、勘察负责人:胡继宗

施工报价: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不下浮

设计报价: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4%

勘察报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4%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50.81分

施工项目经理:周清华、 设计负责人:王浩 、勘察负责人:罗永康

施工报价: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1%

设计报价: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4%

勘察报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2.2条规定取费计价下浮3%

公示期 2017年10月13至2017年10月17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部门: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投诉电话:0856-33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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