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余庆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 ||
| 招 标 人 | 余庆县正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3月1日上午9: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德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陆海宇 | ||
| 报 价 | 10030073.33元 | ||
| 总分 | 94.23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亿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唐水清 | ||
| 报 价 | 10040176.00元 | ||
| 总分 | 92.28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江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石远大 | ||
| 报 价 | 10025081.00元 | ||
| 总分 | 91.26分 | ||
| 公 示 期 | 2017年 3 月 2 日 | 至 | 2017年 3 月 6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余庆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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