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教育园区二期项目(赤水市文化小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施工招标 | ||
| 招 标 人 | 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3月29日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监 | 曹俊杰 | ||
| 报 价 | 439799516.99元 | ||
| 投标总价得分 | 98.66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监 | 张光辉 | ||
| 报 价 | 439852645.73元 | ||
| 总 分 | 89.78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监 | 蔡勇 | ||
| 报 价 | 439748765.65元 | ||
| 总 分 | 87.98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7年4月7日 | 至 | 2017年4月11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