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桐梓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高新区(楚米)安置点建设工程勘察招标 | ||
| 招 标 人 | 桐梓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 ||
| 代理机构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3月27日09:30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 ||
| 项目负责人 | 胡安礼 | ||
| 投标报价(元) | 1428000.00 | ||
| 总 分 | 84.70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核工业德阳金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胡爱国 | ||
| 投标报价(元) | 1428000.00 | ||
| 总 分 | 79.04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北核工业勘察设计院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家忠 | ||
| 投标报价(元) | 1428600.00 | ||
| 总 分 | 68.92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7年4 月 7 日 | 至 | 2017年 4 月 11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