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名称 | 砚山镇通组公路项目和镇南镇通组公路项目监理招标 | ||
| 招 标 人 | 务川自治县洪渡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8月28日14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九州建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负责人 | 顾本生 | ||
| 报 价 | 593300元 | ||
| 总 分 | 72.54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负责人 | 庞堂远 | ||
| 报 价 | 546800元 | ||
| 总 分 | 56.88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苏隆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 负责人 | 刘万军 | ||
| 报 价 | 586800元 | ||
| 总 分 | 53.32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7年8月31日 | 至 | 2017年9月0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