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播州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播州区绿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20日14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6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耀绿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陈江 | ||
| 报 价 | 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6% | ||
| 总 分 | 93.5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禹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成焱飞 | ||
| 报 价 | 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5% | ||
| 总 分 | 92.88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陶勤芳 | ||
| 报 价 | 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4% | ||
| 总 分 | 88.5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7年 3 月 22 日 | 至 | 2017年 3 月 24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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