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公安局三所一队装修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 |
| 招 标 人 | 赤水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17日0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皱庆 | |
| 报 价 | 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8% | |
| 总 分 | 90.9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毛洪祥 | |
| 报 价 | 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5% | |
| 总 分 | 86.08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张玉国 | |
| 报 价 | 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10% | |
| 总 分 | 85.24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7年04月 20日至2017年04月 24 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