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万山区大坪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 标 人:万山区大坪侗族土家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2月10日09:30时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53.8分
项目经理:吴振下浮率:0%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鸿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48.5分
项目经理:邓应华 下浮率: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松桃综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36.6分
项目经理:谌业奎下浮率:0%
公示期: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 2月13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拆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拆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拆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拆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