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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大坪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监理

2018-06-19 查看 1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万山区大坪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招 标 人:万山区大坪侗族土家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09:30时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82.78

项目经理:  津          下浮率:42%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73.58

项目经理:李信国          下浮率:41.5%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71.84

项目经理张金林           下浮率:42.2%

公示期:2018620日至2018622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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