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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磨湾大道改造工程

2018-09-18 查看 1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江口县磨湾大道改造工程施工 

招 标 人:江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09:30时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江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92.67

项目经理:陈德兵            报价:4414274.3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和祥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84.28

项目经理:杨大烜            报价:4413184.1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81.44

项目经理:黄代辉           报价:4414455.87

公示期: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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