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石阡县教育局的石阡县第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入场登记号:铜公易建电(2018)1064号-1)已于2018年09月19日09: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阡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泉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报价(下浮率%):0%;勘察(下浮率%):41%;设计(下浮率%):41%
施工项目负责人:黄滨兵;勘察负责人:郑洪流;设计负责人:李静
总得分:90.2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报价(下浮率%):0%;勘察(下浮率%):40%;设计(下浮率%):40%
施工项目负责人:郑金贵;勘察负责人:陈简;设计负责人:万年松
总得分:61.1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御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报价(下浮率%):0%;勘察(下浮率%):40%;设计(下浮率%):40%
施工项目负责人:杜明鹏;勘察负责人:杨振杰;设计负责人:罗荣贵
总得分:58.40分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09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电话:0856-7622080)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