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珠海新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二期-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国家铝镁电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间试验和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49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新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二期-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国家铝镁电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间试验和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字[2012]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珠海新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二期-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国家铝镁电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间试验和产业化基地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 ;
项目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 ;
项目规模:建设钢结构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7257.97平方米,建筑高度12m,层数2F ;
计划工期:150;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1、大厂房(包括钢结构厂房、基础、地坪部分);2、行车梁;3、油漆房(包括钢结构厂房、基础、地坪部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00时00分至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