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18)建字第476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水塘村(富美乡村)“桃花坞”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已由南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852010272-03-13047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贵阳永乐桃花坞绿色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水塘村 ,项目投资:10000 万元 ,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水塘村(富美乡村)“桃花坞”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涉及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水塘村(富美乡村)“桃花坞”项目的弱电设计及施工(管道埋设、安防监控),水环境修复及绿化景观工程,对“刘家大院”等现有房屋进行改造、修缮及约2000平方米消防设施的完善,400000平方米的施工设计方案,400000平方米的排洪管道、给排水管道、栈桥、亲水平台、栈道、牧场、挡土墙、凉亭、接待中心、强弱电管网基槽、刘家大院改建部分等的勘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5日 10时00分至 2018年02月13日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uiyang.gov.cn/)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四楼四楼开标五室),(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贵阳永乐桃花坞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金泽瑞 | |
电 话: | 13608534901 | 电 话: | 18085116778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秦英 |
电 话: | 84839726 |
贵阳永乐桃花坞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