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秀区2015年鸡场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西秀区2015年鸡场乡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已于2018年08月20日10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230013.22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 江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313131256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价:7237002.02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发香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4080803572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天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219089.67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周长波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7141524761 公示期至2018年08月2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3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