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双核”铜仁至梵净山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一带双核”铜仁至梵净山建设工程已由铜仁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标准
本项目建设规模分为快速系统和慢行系统两部分。其中快速系统由两部分组成,G354碧江至江口县城段起于铜仁市碧江区百花路与梵净山大道(G242)的平交口,途经宋家坝、木弄村、坝黄、长坪等,讫于江口县城江口大桥附近;路线全长约40.064公里。江口县城至梵净山段路线段起点接碧江至江口段终点,路线向北对北门大道进行扩建,跨过太平河后,终点位于镇江村梭家寨大桥前,里程长度约4.152km。全线道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干道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80km/h,双向六车道标准。
慢行系统主绿道起于古城游客中心金鳞大桥桥头,沿锦江及太平河布设,接如意大道布设至终点的寨沙侗寨,慢行绿道长度约83公里,沿线布设驿站及景观平台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 1239310 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带双核”铜仁至梵净山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方案编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带双核”铜仁至梵净山建设工程沿线桥梁、河流、驿站、临河临江建筑等工程的防洪评价(包含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包含编制防洪评价方案所需的所有测量外业资料及提供与本项目防洪评价有关的咨询服务(含防洪评价方案报批)。
2.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2.3服务时限: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方案初稿;
(2)在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同时包含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及咨询业务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2015年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4.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至2018年6月5日下午17:00 ,(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2.投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00至2018年6月5日下午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登录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市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铜仁交通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
首次进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具体事宜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投诉、举报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9.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9.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9.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9.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9.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9.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9.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9.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9.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铜仁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铜仁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
铜仁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6-52025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铜仁市东太大道459号
邮政编码:554300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856-520250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紫林庵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商务楼B座1709室
邮 编:550003
联 系 人:范美方、王龙
电 话:0851-88579825、010-64997351
传 真:0851-88579825、010-64997367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