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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所述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下浮,根据该下浮率在906998.38元的基础上下浮计算得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估算价:(大写) (¥ );监理服务费愿意以工程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要求从低计算(即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工程复杂程度为市政公用工程II级(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海拔高程为2001米以下(高程调整系数为1),下浮20%计算)后下浮所报下浮率(注:不低于40%)进行费用结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实施和完成各项监理任务,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网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下浮,根据该下浮率在1133702.00元的基础上下浮计算得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估算价:(大写) (¥ );监理服务费愿意以工程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要求(即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工程复杂程度为市政公用工程II级(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海拔高程为2001米以下(高程调整系数为1),进行计算)计算后下浮所报下浮率(注:不低于41%)进行费用结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实施和完成各项监理任务,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网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所述的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544199.00元(估算价),该价格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中工程监理收费要求从低(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下浮20%)计算后下浮40%计取。要求投标人在906998.38元的基础上下浮不低于40%作为投标报价。 监理服务费计算方式(结算方式):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要求从低计算(即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工程复杂程度为市政公用工程II级(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海拔高程为2001米以下(高程调整系数为1),下浮20%计算)后下浮中标人所报下浮率(注:不低于40%)进行费用结算。 | 最高投标限价:668884.18元(估算价),该价格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中工程监理收费要求计算后下浮41%计取。要求投标人在1133702.00元的基础上下浮不低于41%作为投标报价。 监理服务费计算方式(结算方式):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要求(即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工程复杂程度为市政公用工程II级(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海拔高程为2001米以下(高程调整系数为1),进行计算)计算后下浮中标人所报下浮率(注:不低于41%)进行费用结算。 |
3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13时30分 | 2.2025年09月26日 13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