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地块监理)于2018年7月10日9时00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本项目招标名称及规模有误,现将本项目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项目名称: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地块监理)。
现项目名称更正为: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地块监理)二标段。
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61564.66㎡。
现建设规模更正为: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地块监理)二标段B、C、D组团的房建及平场工程,其中B组建筑面积:51934.1㎡,C组建筑面积:39160.43㎡,D组建筑面积:35207.2㎡。
原招标文件:本工程监理收费范围的上限值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07]670号文件下浮55%,暂估总价为4500000.00元。
现更正为:本工程勘察收费范围的上限值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07]670号文件下浮55%,暂估总价为2400000.00元。
其余内容不变。由于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因此开标时间不延期。需另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导入本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9日
| 1、补充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xml |
| 答疑说明文件.pdf |
| 澄清文件.pdf |
| [遵5203242018060779JL872]正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号地块监理).ZYCF |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