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远县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镇远县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原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条开标程序中第(4)点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现修改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证(B类)、社保卡,提供原件得4分,不提供或复印件不得分”。现修改为“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证(B类)、社保卡或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得4分,不提供或复印件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镇远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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