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紫云自治县旅游文化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1、紫云自治县旅游文化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1)资质条件原内容为: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资质条件:项目要求投标人设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现修改为: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