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函
各投标人:
我公司受贵州高投东南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负责代理招标编号凯招检测(2015)备003号的“未来城”建设项目A2、A3、B1、E、1-3#及10#地块桩基检测,现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作出以下答复:
一、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钻芯法的计量单位为“根”,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现将钻芯法的计量单位更改为“m”。
二、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检测规范及检测依据均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文件预览:
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