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招标文件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将黄平县民族中学建设项目设计(黄建招 [ 2015 ] 45 号)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黄平县民族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原内容: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界定: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基本完整的一所学校建筑工程设计,为一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现修改为: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界定: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为一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黄平县民族中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标准原内容: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得分 | ||
| 企业业绩 | 9分 | 提供设计承包合同原件。 | 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5分,每递增1个业绩加4分,最多加4分。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5分 | 提供设计承包合同原件。 | 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现修改为: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得分 | |
| 业 绩 | 企业业绩 | 9分 | 提供设计承包合同原件。 | 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3分,每递增1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类似业绩中必须有一个为学校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没有提供扣3分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5分 | 提供设计承包合同原件。 | 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5分。类似业绩为学校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5分;其它民用建筑方面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请各投标单位按此通知做好准备。
招标人:黄平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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