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河县扶贫生态移民(易地搬迁)革东镇东城区及八郎安置点土建工程(含场平)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代理的:“剑河县扶贫生态移民(易地搬迁)革东镇东城区及八郎安置点土建工程(含场平)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1.1条款”:“ 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类似、投资规模类似,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在拟招标项目负20%(含)以内为有效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投资规模类似,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在拟招标项目负20%(含)以内为有效业绩。”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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