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3
致各投标人:
安顺市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委托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施工项目(B标段)”项目,由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天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作如下修改:
原文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和贵阳市电子评标系统培训合格),专家库抽取的专家5人。”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专家库抽取的专家5人。”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尽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