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七星关区2014年龙场营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八章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建筑工程2.5%)”修改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 %(房屋建筑工程2.5%,市政工程1.5%,机电安装工程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
该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
招 标 人 :七星关区龙场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