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通知
至各投标人:
现对“黔西县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杜鹃大道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P10的
| 10.10.10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4717952.87元 投标成本警戒线: 65751798.50 元(最高投标限价下浮12%,其中暂列金不下浮)。 |
更改为:
| 10.10.10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68926232.61元 投标成本警戒线: 60655084.7 元(最高投标限价下浮12%,其中暂列金不下浮)。 |
2、招标文件P8的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 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
更改为: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
3、招标文件P6的
| 3.5.2 | 财务状况 | 2、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开具的时间必须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期间); |
更改为:
| 3.5.2 | 财务状况 | 2、银行资金证明原件(开具的时间必须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期间,且须附投标人基本账户余额对账单原件); |
招标人:黔西县乡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山水水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