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县西门塔尔牛原种场建设项目施工”
修改通知-01
各投标单位:
“金沙县西门塔尔牛原种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如下,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修改内容做投标文件。
第一: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10.2条,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10天前;第1.10.3条招标书面澄清的时间为投标截止15天前。
第二:投标报价3.2第一条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工程强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视为重大偏差后面加视为废标处理。
3、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第三:第3.5.2条财务状况要求,“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更改为“近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
第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特此通知
金沙县金福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