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百里长廊小环线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补遗文件1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11工程竣工结算11.1清单编制依据及执行定额标准(1)清单编制依据:《08公路工程清单计价依据(2009范本)》(2)执行定额标准:《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11.2工程竣工结算方式1、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执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和有关配套文件据实结算,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2、主材单价首先按黔南州建设工程定额站发布的《黔南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都匀地区材料价格执行;若都匀地区缺项,参照执行《贵州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信息》黔南地区单价进行调整,若黔南地区缺项的,参照执行贵阳地区信息价,最终结算材料价格以施工同期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确定其材料单价;如信息价无参照的,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询价确定。3、工程结算最终总价以工程完工后,乙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上报甲方,由甲方委托具有合法审核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并经都匀市审计局审定后,经双方签字认可的价款,作为最终的总价款并作最终结算依据。4、乙方根据施工图完成的图纸范围内的工程、以及甲方的指定完成的新增加变化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在中期计量中同时计量并按合同条件支付并统一计入结算款项。5、工程决算时实际完成的量与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差额在正、负15%时,中标人的单价将进行增减的调整(差额超出即为正,单价将进行减少;差额低于即为负,单价将进行增加)。11.3双方约定合同结算价款的计算依据1、(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司法解释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 (3)工程量的增减; (4)经甲方和监理审定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技术措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文件、函件、图片、传真、备忘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一切资料。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工程结算书中的定额子目的执行及换算标准以定额计算原则为依据。定额缺项的子目,可参照国内其他省市有关现行相应定额子目执行。11.4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其他约定事项1、建设单位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将保留适当比例的工程价款(具体比例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建议按20%比例保留),在竣工结算或者决算审计后支付;2、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完整的初步审计结果2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最终审计。正常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无依据虚报导致审减额超过10%,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审计费收费标准执行贵州省相关法规。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标准,3.1.5修改为: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本项目设有投标控制价上限: 10136584.00元,大写:壹仟零壹拾叁万陆仟伍佰捌拾肆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1.1.2.2条修改为:11.1.2.2发包人: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4、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见附件)招标人: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市毛尖镇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2808室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人 :万波联系方式:13638001788 联系方式:18198615157 201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