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县紫云公园建设项目公园部分二期标段施工招标(二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1
项目编号:S5204000000001008001
各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缺漏,现将“第三章工程招标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中“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中评分项目栏“企业业绩”的“评分标准”即“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1个的计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的加2分,最多计4分。缺项计0分”修改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1个的计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的加1分,最多计2分。缺项计0分”
特此通知
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