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装修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相关规定,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只作为商务评分加分条款,不作为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的条件,现我单位对毕节市七星关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装修施工招标文件和公告作出以下澄清和修改:
1、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取消“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取消“业绩要求:近叁年类似项目业绩1个”。
特此通知!
招标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