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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汽车运输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机械式停车位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安顺汽车运输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机械式停车位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第1次文件澄清

2016-05-20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关于“安顺汽车运输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机械式停车位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因有投标人对安顺汽车运输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机械式停车位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有疑问,我们本着负责的态度,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了相关部门,现统一澄清如下:

1、关于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附件A——A4.4施工组织及管理评审和评分(B)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为:三年内有在安顺地区有600个及以上机械式停车位的得5分,400个以上得2分,200个以下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交的合同复印件考评,无证明不得分)”的质疑,我们接受,现将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正文——附件A——A4.4施工组织及管理评审和评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更改为:“三年内有600个及以上机械式停车位的得5分,400个以上得2分,200个以下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交的合同复印件考评,无证明不得分)”。

2、关于对“在评标办法A4.5优惠条件、售后服务中售后服务评分标准为:生产厂家在安顺地区注册有服务机构及维保中心,且承诺接到维修服务信息后40分钟内到达维修服务现场的得5分”的质疑,我们经认真考虑,认为:机械式停车位属于特种设备,关系到用户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因此我们特别注重机械式停车位的售后维护保养和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一旦出现故障或突发事件,我们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因此,对该条质疑我们不予接受,坚持原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

安顺汽车运输公司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