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中招标人联系人“沈成刚”澄清为“沈承刚”,联系电话“13885708612”澄清为“13885708621”,其余不变。
另,招标文件中: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2分 | 提供近三年完成的有效类似工程业绩1个的,多提供1个的加1分,本项最多2分。 |
澄清为: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2分 | 提供近三年完成的有效类似工程业绩1个的,得1分,多提供1个的加1分,本项最多2分。 |
其余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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