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县城供水二期工程监理投标资质要求变更通知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三穗县县城供水二期工程监理,经再次核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建设规模“新增日供水能力2万吨/日”,原招标文件的投标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文件规定,现经研究决定,现将原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凡是以资质为丙级报名的监理单位,待开标流程走完后退回报名费用。
现延长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原来的“2016年12月12日9:00至2016年12月17日23:30”延长至“2016年12月19日23:30”,招标文件的获取由原来的“2016年12月12日9:00至2016年12月17日23:30”延长至“2016年12月19日23:30”。
三穗县自来水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备案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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