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中华西路旧城(棚户区)改造9#地块10kV配电工程公共及商业部分招标补疑通知
经我公司研究,现将安顺市中华西路旧城(棚户区)改造9#地块10kV配电工程公共及商业部分招标补疑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15.5.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须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认可。当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任何分项未超过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15%的,按照中标单位所报单价计算;当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任何分项超过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15%以外的,超出15%的超出部分单价执行《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结合市场单价编制所得单价与中标单位所报单价二者中的低值。《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缺项的由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按市场价格询价下浮执行。”变更为 :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以设计修改通知为准,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认可。新增项目计价执行《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和《投标预算书》中相同项目二者中的低价,如《投标预算书》中没有此项,执行《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价格,《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缺项的按同期造价信息价格下浮执行,如《贵州省2004版计价定额》及造价信息均无相对应价格的由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按市场价格询价下浮执行。
但以上情况确定的价格要执行投标人所报优惠下浮率[优惠下浮率=(中标价-拦标价)÷拦标价×100%],最终确定价格”。
2.因改该项目招标范围进行调整,最高投标限价和成本警示价调整如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00527.00元),成本警示价为(¥810474.00元)。
安顺惠民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