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的“贵州黔北现代物流新城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于2016年12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需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以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中“P8 16.1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凭CA密匙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在网上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调整为“16.1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凭CA密匙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在网上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单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2、原《招标文件》中“P10 22.4“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上限值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收费标准下浮 30 %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调整为“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上限值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收费标准下浮 30 % ,最低下限价为:根据该标准下浮35%,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和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为废标”。
3、原《招标文件》中“P24 ②K值:Pn大于P时,K取4,Pn小于P时,K取2”调整为“②K值:Pn大于P时,K取2,Pn小于P时,K取1”。
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2月19日
| 附件: |
| 答疑说明文件[三标段.pdf] |
| 答疑正文[三标段.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