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2015年城西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是否延期: | 是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惠水县2015年城西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投标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的(本项目成本警戒线为招标控制价下浮8%),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投标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扣分分值K:Bn大于J时,K取8(5—10);Bn小于J时,K取5(3—6)。修改为:扣分分值K:Bn大于J时,K取6(5—10);Bn小于J时,K取5.5(3—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