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河滨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各投标人:我单位的“平塘县河滨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内容修改:1、原文条款:“3.6本工程勘察收费范围的上限值为: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现变更为:“3.6本工程勘察收费范围的上限值为: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2、原文26页:“(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工程勘察收费报价得分(C)(20分)根据各投标人报价的下浮率得分值,如果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下表给定值区间内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投标报价(元)大于40403938373635低于35分值废标124681010更改为:(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工程勘察收费报价得分(C)(20分)根据各投标人报价的下浮率得分值,如果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下表给定值区间内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投标报价(元)大于605958575655低于55分值废标124610均得10特此通知。平塘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