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项目《西秀区虹山湖二期棚户区改造H3(H3山体排危复绿工程)、H4(H4-1、H4-2)商业安置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中,第8条,第(3)该项目需缴纳 伍 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 ;行号:104711083770;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2019539070。(具体缴纳流程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修改为:该项目需缴纳 伍 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4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 ;行号:104711083770;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2019539070。(具体缴纳流程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