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在资格审查前增加“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在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中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其对各投标人的形式评审内容如下:
①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②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③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及格式”的要求;
④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性评审如下:
① 招标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② 投标有效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③ 设计周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④ 质量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⑤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并在“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后增加附表6: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