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飞凤大道北段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  是否延期: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1)各投标人: 独山县飞凤大道北段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中下列内容需修改: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检察部门出具(需在本项目公告后开标前开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各级检察机关均可查询)复印件”的均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各级检察机关均可查询)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27页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分值18分与小分23分不符合”现将招标文件第27页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评审标准”修改如下:(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为高级及以上职称加3分,为中级职称加 1.5 分。(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得 2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3)、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得 2分,未提供的得 0 分。(4)、造价工程师 1 名;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得 2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5)、安装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得 2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6)、安全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和专职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 2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7)、监理员 5 名:均需具有监理员证书,配备1名合格人员得1分,共计5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