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凤冈县城镇供排水工程项目(永安镇集镇)施工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需知前附表”中第10.7条款“招标控制价及控制单价”修改为:
10.7 招标控制价及控制单价 1、最高投标限价::16287800.00元。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款“拦标价、有效报价的约定”修改为:
2.2.2 拦标价、有效报价的约定 (1)本工程招标项目的拦标价T值:
拦标价T值=16287800.00元。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招标人拦标价,且不得低于成本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T值时,报价得分为0分。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T值,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在评委评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一旦发现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书而被否决其投标的,将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
在评标过程商务文件为无效标的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附表三:评分标准”中“第四条 其它评分因素”“主要基础单价报价合理性”修改为:
四 其它评分因素 10 客观分值
(1) 主要基础单价报价合理性 10.0 主要工程单价报价合理性的计算:取所有投标人的各主要工程单价(“备注栏”中加“▲”号的单价)中不超过经拦标价编制单位编制的拦标价计算依据中的单价作为基数G。
①主要工程单价分析计算出现错误,每错1个单价扣0.2分;
②投标人主要工程单价分析计算虽未出现错误,但超出(大于)经批复的实施方案量清单中的相应主要工程单价(评标时依据审批的设计量清单)或低于0.95G时,每个仍应扣0.2分;
③临时工程中总价超出业主给定的相应总价或低于0.95G时,扣0.2分。 本工程主要工程单价在工程量清单表中“备注栏”中加“▲”号列出。(开标截止前15日公布)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本项满分10.0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有修正报价时,仅对总报价进行修正,没有说明对单价进行调整的,报价合理性计0分。
4、工程量清单重新审核后发布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凤冈县兴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凤冈县水务局
2017年 1 月 9日
| 附件: |
| 答疑说明文件[补充通知.pdf] |
| 答疑正文[凤冈县城镇供排水工程项目(永安镇集镇).pdf] |